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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推出28条新政促创业 开网店也能享受扶持政策

时间:2015/8/6 13:08:46   来源:

  开网店也能享受扶持政策,大学生首次创业能获5000元补贴……昨日,省政府发布《关于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这相当于我省就业创业政策升级版,扶持力度空前。

  《意见》被称为“湖北积极就业创业政策4.0版”,包括“全面落实就业优先战略、全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突出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工作、提升就业创业服务水平、完善就业创业工作机制”等五个方面28条意见。

  12条新政直接助推大众创业

  28条新政中有12条是直接助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如在网上创业的人越来越多,我省也对网络创业者提供了优惠政策。对网络商户从业人员,经工商登记注册的,同等享受各项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如享受宽松的市场准入环境,包括放宽注册资本、简化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手续、允许将住房用作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等。

  如果网络商户创业者为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等符合条件人员,也可按规定享受一般创业者的减税、降费政策。

  未进行工商登记注册的网络商户从业人员,则认定为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及享受灵活就业人员扶持政策。其中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和高校毕业生,可享受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政策。

  对于在网络平台实名注册、稳定经营且信誉良好的网络商户创业者,即使没有经过工商登记注册,也可以享受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

  为了简化创业者办证难的问题,我省将推行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实行“一照一码”。全面放宽公司注册资本登记条件,简化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手续,实行“一址多照”,允许将住房用作“安全、环保、不扰民”行业的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

  我省将小额担保贷款调整为创业担保贷款,依法开办个体工商户,自主、合伙经营及创办小微企业的城乡劳动者,以及吸纳就业达到规定条件的小企业,均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对个体经营的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不超过10万元,合伙经营、创办小微企业或组织起来就业的,可按每人不超过10万元、总额不超过50万元的额度实行“捆绑式”贷款,在贷款期限内给予全额财政贴息。

  项目化推进各类群体创业

  “大学生、科研人员、退役军人、农民工、残疾人等,每一个创业群体都具有特殊性。”省人社厅负责人介绍,针对不同的群体,湖北将采取“项目化推进各类群体创业”的政策。

  “项目化推进各类群体创业”是针对不同群体,实施符合该群体特性的创业扶持项目。其中,包含大学生科技创业专项、残疾人就业创业计划、农民工回归创业工程,以及民间技能传承创业、农家乐创业、妇女“巾帼创业”等项目。

  针对大学生群体,湖北省继续实施大学生创业扶持项目,对大学生自主创业,按规定给予2万元至20万元的无偿扶持。另外,大学生自毕业学年起3年内在湖北省初次创业,符合规定条件的,可在创业地申请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毕业5年内和在校大学生,在经认定的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可享受每年最高1.8万元的场租水电费补贴。港澳台籍、留学回国和外省籍大学生在湖北创业可同等享受我省大学生创业扶持政策。

  针对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离岗创业的群体,经原单位同意并签订合同,可在5年内保留人事关系,与原单位其他在岗人员同等享有参加职称评聘、岗位等级晋升和社会保险等方面的权利。

  针对农民工群体,支持其返乡创业,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落实定向减税和普遍性降费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