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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行印制学位证书 高校自主办学的一小步

时间:2015/7/18 11:57:31   来源:

据教育部网站消息,日前,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印发关于《学位证书和学位授予信息管理办法》的通知,通知指出,自2016年1月1日起,学位证书由各学位授予单位自行印制,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印制的学位证书不再使用。学位授予单位印制的学位证书,不得使用国徽图案。

  在笔者看来,这是一个积极的信号,是学位授予从国家承认走向学校自主授予的第一步,至少上是形式上很重要的一小步。

  长期以来,我国的学位授予,是由国家统一进行,包括学位证书的印制,也是由国务院学位办公室负责。这种学位授予制度,在过去对建立并维护高等教育秩序,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随着高等教育规模的扩大,以及社会对人才需求的提高,却在某种程度上阻碍了高等学校自主办学。而且,国家承认文凭制度,还加剧了整个社会的“学历情结”,保护了一些劣质办学的学校。不少学生上大学的目的,就是混一张文凭,而有的大学,则在获得学位授予权之后,干贩卖文凭的交易。

  另外,国家授予文凭体系,从教育管理制度上,约束了学校的办学自主权――因为学位是国家授予的,因此,从招生、到培养、到评价、再到学位授予,政府部门都要介入。

  不少人担心取消国家印制学位文凭后,学校会滥发文凭,这根本不可能。目前,只不过是对印制进行了调整,各个学校颁发文凭,还是要按国家统一的规定,对学位证书进行统一编号,这一编号也就是以前统一印制的证书的编号;还有人担心,学位证书改由学校自主印制,没有了国徽之后,含金量会降低,这种担心,恰恰折射出一个问题,即大家更在乎一纸证书的“神圣”、“含金量”,而忽视了教育本身的价值。

  将来,如果能够取消国家授予文凭,完全由学校自主授予文凭,有望引导教育逐渐回归本身的价值。在学校自主办学、自授学位的办学环境中,一所大学授予的学位是否有价值,不是由国家“背书”,而是由社会专业机构认证,以及用人单位的认可,得不到这种认可,那一纸证书就等同于废纸。

  2010年颁布的国家教育规划纲要提出,要改革教育管理体制,落实和扩大学校的办学自主权。之后,刚成立的南科大提出自主招生、自授学位的改革,得到社会舆论的广泛支持。但这一改革,随后遭到很大的阻力,南科大的办学,在首届学生实行自主招生之后,就逐年纳入传统办学体制,这是因为我国还没有修改学位条例,学校只有在获得国务院授权后才能授予学位。另外,对于学校自主办学、自授学位,社会舆论也充满疑虑。

  这次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决定,不再统一印制学位证书,可以说,在形式上迈出了把学位授予权交给学校的一小步,当然,这还只是形式上的调整。期待在迈出目前这一小步之后,随之有实质性的改革,能打破国家授予文凭体系,把招生自主权、教育教学自主权、学位授予自主权,都交给学校,全面落实学校的办学自主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