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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4级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专业学位研究生 报到注册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5/4/2 15:48:30   来源:


各有关培养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工作的管理,全面提高培养质量,现将2014级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报到注册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到注册。新生报到注册时间为20153-6月。各培养单位需在规定时间内认真做好报到、注册工作,并于630日前将《报到注册表》(在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打印)交至研究生院专业学位处(研究生院202办公室)备案,研究生院将根据报到注册名单清理未报到注册学生和发放学生证及相关材料。

二、入学教育。入学教育原则上在校内进行。各培养单位须结合在职人员的特点,以适当形式举行新生开学典礼,开展入学教育,让学生了解我校专业学位各项规章制度(网站:武汉大学研究生院专业学位规章制度),同时,结合本专业培养方案讲解专业学习环节和具体要求,督促新生完成《入学登记表》(附件1)一式两份。

三、信息登录。各培养单位须通知新生登录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gsinfo.whu.edu.cn,账号为学号,密码为八位出生日期),填写并核对有关个人信息。

四、制定教学计划。各培养单位在新生报到注册前,应完成《学年课程教学计划表》(附件2),需于530日前交至研究生院培养处(研究生院209办公室)。入学教育后可安排相关课程教学。公共课考试由研究生院统一组织,校外班的考试时间定于7月份最后一个周末,校内班的考试时间定于11月份的第一个周末。

五、双导师选择。各培养单位须认真落实双导师制,组织新生填写《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导师双向选择志愿表》(附件3),选择导师;校外导师的选择可由新生按要求在其工作单位选择或由培养单位负责安排。校外导师必须具有相应资格,新增加的校外导师需填写《武汉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外兼职导师登记表》(附件4),经研究生院审核同意后,培养单位存档。同时将签字盖章的《武汉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外兼职导师聘任汇总表(附件5)交至研究生院专业学位处办理校外兼职导师聘书

研究生院专业学位处

201542 

 附件.zip

附件1、武汉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登记表.doc

附件2、学期课程教学计划表.xls

附件3、武汉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双向选择志愿表.doc